今年兩會上,碳達峰、碳中和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,也成為代表委員們討論的“熱詞”。
什么是“碳達峰”和“碳中和”?碳達峰是指我國承諾2030年前,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,達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。碳中和是指企業(yè)、團體或個人測算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,然后通過植物造樹造林、節(jié)能減排等形式,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實現二氧化碳“零排放”。
RTO設備和RCO設備是目前應用較廣、治理效果好、運行穩(wěn)定、成本較低的成熟性的VOCs(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)治理技術技術。RTO原理是把有機廢氣加熱到760℃以上使廢氣中的VOC氧化分解成CO2和H2O,RTO升溫的方式一般為天氣熱加熱。RCO反應溫度在250-400℃,升溫方式為電加熱或天然氣加熱。
以某RTO裝置為例處理能力2500m3/h,300天/年,24h/天運行;電費1.2元/kw.h,天然氣費3.6元/m3, 電耗:29.5*0.8*300*24*1.2=203904元/年;天然氣:58.4*0.25*300*24*3.6=378432元/年。具體一臺RTO一年消耗多少天然氣,這和VOCs排放特性、RTO設計有直接關系。
(1)如果設計的RTO、RCO裝置天然氣消耗量大,則不利于碳達峰工作。畢竟天然氣的主要成分為甲烷,消耗天然氣會產生CO2,增加碳排放。
(2)采用燃燒方式處理VOCs,VOCs被氧化的最終產物也是CO2,增加碳排放。
RTO設備安裝在客戶廠區(qū)
那么是不是就不能采用RTO、RCO呢?答案肯定不是,每一種技術都有其適用范圍,達標排放是第一位。焚燒技術目前來看還是治理VOCs效率較高、最徹底的治理技術。對于某些采用吸附、冷凝、膜分離、生物法等技術無法實現穩(wěn)定的達標VOCs組分或者難于回收(或回收成本較高)還是要選擇燃燒的方式進行治理。
但目前山東、河北、江蘇等地匆忙的上馬、未考慮能耗物耗的RTO設備占了絕大多數,似乎廢氣治理公司都能上,完全沒考慮節(jié)能減排,RTO的本質的蓄熱和熱回用,但實際上的RTO,能起到熱量回收的設施太少,和直接燃燒相差無幾,比如某涂裝企業(yè),每日消耗天然氣高達2000-3000立方,年消耗天然氣90萬m3,按碳排放系數2.16 kgCO2/m3核算,僅RTO天然氣消耗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達1944噸/年,這種低劣設計易大量消耗天然氣為代價的RTO設備增加地方碳達峰的難度,將面臨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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