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石家莊市出臺《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要求強力開展VOCs廢氣治理工作,加快推進涉VOCs排放企業(yè)深度治理。
方案要求:2020年12月底前,將重點行業(yè)VOCs廢氣排放大的企業(yè),列入區(qū)域重點排污單位名錄,納入排污許可管理;強化重點排污單位監(jiān)管,對采用單一的低溫等離子、光氧化、光催化等低效廢氣治理工藝的,建立清單,列入2021年治理項目。
早在今年6月份發(fā)布的《2020年揮發(fā)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20條措施》中就明確指出,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、光催化、低溫等離子、一次性活性炭吸附、噴淋吸收等低效廢氣治理工藝的設備,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廢氣收集、VOCs廢氣治理設備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,確保實現達標排放。
企業(yè)新建廢氣治理設備或對現有廢氣治理設備實施改造,應依據排放廢氣的濃度、風量、組分以及生產工況等,合理選擇廢氣治理技術,對治理難度大、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(wěn)定達標的,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廢氣治理工藝。除惡臭異味治理外,一般不采用低溫等離子、光催化、光氧化等廢氣治理工藝。
吸附、焚燒、催化燃燒等工藝是當前VOCs廢氣治理的主流技術,實際應用中,為克服單一廢氣治理工藝的局限性,宜采用活性炭催化燃燒(RCO)、沸石轉輪催化燃燒(RCO)、蓄熱燃燒(RTO)等組合廢氣治理工藝,提高VOCs廢氣治理效率。
總而言之,廢氣治理效果和VOCs前端收集、廢氣治理設備合理配置以及日常運維均有直接關系,選用何種廢氣治理工藝需要根據工況條件、經濟可行性以及當前的政策趨勢合理選擇。